兴宁区司法局、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兴宁公安分局邕武派出所共同设立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站
13.06.2016 19:04
本文来源: 公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健全并完善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调动和利用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优势,积极打造辖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让法律援助服务惠及辖区广大群众,2016年6月7日,兴宁区司法局、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在邕武派出所共同举行了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站揭牌仪式。
兴宁区司法局局长黄万荣、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副局长陈倬、兴宁区司法局的全体干部、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干部、邕武派出所民警、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代表邓宝统律师参加了当天的仪式。兴宁区司法局黄万荣局长在仪式上表示,近年来,兴宁区司法局、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律师值班服务工作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本次开展公益律师进驻邕武派出所开展值班活动,标志着法律服务网络向基层派出所延伸,构建起一张具有兴宁特色的网格式律师服务体系。随后,兴宁区司法局局长黄万荣和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陈倬副局长共同为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站揭牌并宣布正式成立。
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工作站的成立,标志着兴宁区司法局和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律师志愿服务工作新模式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与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刑事案件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协助调解纠纷,对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来源: 公安局
13.06.201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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