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专题学习会

27.04.2016  13:19

  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南宁市救助管理站于近日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意见》。

  学习会上,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林源林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并就《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林站长指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南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机构,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南宁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于2014年底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对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分类帮扶,取得了良好成效。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帮扶服务和源头预防工作的重要环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责任意识,与各有关部门紧密协作,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全站干部职工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思想上有了更深刻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