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
兴宁区举办织绣球培训班,传承特色文化,发展民族产业。
兴宁区三塘镇“庙诞”民俗文化节——蒙村坡“百福宴”。
兴宁区三塘镇民族小学成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松柏汉族二声部平话山歌传承基地。图为平话山歌传承人现场为学生们教学。
兴宁区举行“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通过加强民族工作宣传,进一步推动民族工作开展。
兴宁区那安坡综合示范村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
兴宁区村民组建的民族文艺表演队。
兴宁社区民族之家开展“三月三”联谊活动。
南宁市唯一一个荣获国家民委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的村坡——兴宁区留肖壮族新村。
兴宁区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的老城区,居住着壮、苗、瑶、侗、仫佬等30多个少数民族,也是南宁市重点商贸服务城区,商贾云集。城区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多,民族种类多,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多,各民族和睦相处,团结进步。
随着兴宁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在辖区形成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同时,兴宁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开展民族工作示范点建设的目标,统筹兼顾、科学实施,狠抓落实、重点突破,全面推进了兴宁区民族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
城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获肯定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兴宁区紧密联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找准创建工作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结合点,将党和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城区党委、政府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好,把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力量,不断增加少数民族干部数量,结构进一步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从而积极发挥了少数民族干部在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城区在加强民族工作宣传上做出了成效。通过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和常态的宣传工作,以及留肖特色村寨建设、示范社区民族团结创建的成果展示,扩大民族工作的宣传面,推动民族工作形象新提高,进一步提高民族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城区充分发挥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能力。3年来,继续开展监测机制的基础完善提升工作,与“三支队伍”加强联系沟通,监测机制的功能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同时,做好民族项目的上报与实施。按照上级民委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镇、街道办做好项目的申报。近3年,共有民族教育项目7个、民族团结进步项目10个、特色村寨项目2个。
兴宁区尤其积极探索、着力抓好民族工作示范点的培育、建设,注意发挥示范点成为推动城区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的榜样作用。目前正在全面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创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经过多年的努力,兴宁区先后荣获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兴宁区留肖坡荣获国家民委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涌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榜样。
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自从2014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目标起,城区党委、政府就十分重视创建工作。城区层面统筹推进辖区民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事业,指导支持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首先是印发了有关工作方案,成立了兴宁区实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项经费。通过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了城区上下的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创建活动。
为了在兴宁辖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城区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辖区邕武路等地建设大型民族团结公益宣传牌,在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宣传栏,不定期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结合民族节庆和城区中心工作,组织村民、居民、师生、机关干部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活动。如:春节民族团结游园活动、“我们的节日——‘三月三’联谊活动”、庆“七一”活动、慰问困难少数民族党员活动、民族团结“心连心”系列主题活动等。开展民族文化进社区、进村坡、进学校、进寺庙活动,如在兴宁社区、留肖壮族新村、那安坡综合示范村、新华街清真寺,通过在房屋建筑上加入民族文化元素、招牌书写使用壮文、组建民族文艺队等,传承民族文化。
城区还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开展创建活动。兴宁社区、留肖壮族新村、那安坡综合示范村、三塘镇民族小学等8个原有的示范点,除了有市民委的支持,城区政府另外还给予补助,支持他们创新开展创建活动,总结经验,引领和带动其他社区、村坡、学校开展创建活动。此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模范荣誉命名评比推荐工作,推荐和评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家庭、模范个人,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为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城区通过辖区的新华街清真寺、南宁市伊斯兰教协会、民族关系监测机制,注意收集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纠纷。在“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中,城区城管、工商、街道都给予少数民族经商人员经营摊位的关照。
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
兴宁区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形式和途径,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点的培育、建设,注意发挥示范点成为推动城区创建工作上新台阶的榜样作用。
民族工作进村坡。近年来,城区民族工作围绕上级民委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建设综合示范村工程,积极开展民族工作示范点进村坡工作。选择了留肖壮族新村、那安坡综合示范村作为示范点,按照保护建设特色民居、发展特色产业、传承特色文化、民族团结和谐家园创建等内容,打造民族工作进村坡示范点。经过努力,留肖坡成为南宁市唯一荣获国家民委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称号的村坡,那安坡综合示范村建设也通过了南宁市的考评验收。示范村坡的建设建成,在辖区村坡掀起了“比学赶”热潮,促进了民族地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族工作进社区。几年来,兴宁区先后建设了兴宁社区、朝阳社区、高峰社区等5个民族工作进社区示范点,各示范点在日常工作中,协调、指导社区“民族之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举办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民族节庆等各种活动,通过开展各种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争取人心,促进了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民族工作进学校。首先是打造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基地,其中,三塘镇民族小学示范点成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松柏汉族二声部平话山歌传承基地,也是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示范点;五塘镇六塘民族小学示范点是兴宁区唯一的壮文进校实验校点,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汉双语教学实验学校。其次是结合实际在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与德育课程、与艺术体育、与家校社区“三融合”。在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工作中,实践“五个有”,即有组织领导,有活动内容,有工作思路,有明显特色,有社会参与。
民族工作进宗教场所。兴宁区通过建设、加强、完善和发挥南宁新华街清真寺民族团结进寺庙示范点的作用,促进辖区4个宗教场所,包括南宁市基督教协会共和堂、南宁市基督教协会南方大厦传教点、广西天主教协会望州岭天主教府、南宁市伊斯兰教协会新华街清真寺的“互比互促”,共同促进宗教领域的和谐。城区民宗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促进民族团结”为目标,精心整合资源,不断创新载体,积极探索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新思路,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宗教环境。
下一步,兴宁区将在总结、推广、应用已有的示范点的经验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常态,做到“六抓”,即“抓宣传、抓协调、抓重心、抓创新、抓长效、抓督查”,全力促进民族工作示范点有新的发展。
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今年,兴宁区将继续落实好南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创建示范市的验收工作。协调指导好民族工作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发挥城区民族工作的榜样作用。
做好宗教工作,维护好兴宁区和谐的宗教关系。还要继续做好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在民族工作示范点建设中,利用和发挥留肖坡荣获国家民委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的契机,不懈努力,继续主动开展协调帮助,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留肖品牌民族文化、留肖农业生态园和织锦绣球民族用品传承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特色村寨内容工作建设,使特色村寨命名名副其实;依托那安坡综合示范村和“十里花卉长廊”现有的建设基础,融入民族特色村寨元素和建设内容,使兴宁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由点连线成片”,打响“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牌。另外,协调、指导5个示范社区“民族之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利用南宁少数民族工作站、“三月三”等民族节庆的平台,加强与干部代表、民族群众代表开展联谊活动,加强沟通,增进了解,争取人心。
同时,完成好日常的工作。包括做好民族语文工作,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加强《南宁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和壮文教学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壮语文的社会知晓率和应用率;积极申报实施好民族发展项目,帮助解决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进一步完善提升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驾驭民族团结和谐工作的水平;开展民族团结“心连心”活动和培训联谊活动,进一步形成民族团结工作的合力,做好党和政府联系民族群众的桥梁纽带等。
为今后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城区将加强基础建设,加强直观感受的氛围营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创建活动中,完善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的整理工作。加强民族特色外立面环境的建设和美化,加强直观感受的氛围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通过讲座、板报、宣传册、文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在创建活动中,城区党委和政府重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努力形成开展创建活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局面。
(冼敏 郭建锋 张建伟 杨 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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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统筹:赵妩妩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