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委员会举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班
2015年12月24至25日,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举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班,组织市、县(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干部,学习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败诉原因分析及查办案件中的具体对策技巧;农业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认定和应用;律师案例评析;农业行政执法智能处理系统应用;县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等内容。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吴诚同志分别在培训班开班仪式和结束总结会上作了讲话。吴副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本期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对新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干部来说,都能掌握到了相关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素质、增强了执法本领;对执法骨干来说,进一步增强了本领,在 “以老带新”中增加了权威;对全市来说,为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超强的新型农业行政执法人才队伍,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吴 诚副调研员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把学习的知识切实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发挥培训的效力。二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干部,特别是年轻执法干部,要树立良好学风,对法律知识,特别是对农业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要深入学习,深入研究,把握精神实质,不断适应日益变化的客观实践要求。三是县区农业部门要确保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到位、培训到位、装备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常态化工作到位,按照规定妥善安排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不务正业、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不敢办案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再也不能存在了。四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若干规定精神,充分认识消极腐败现象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以及社会、家庭和广大干部个人的极端危害性,当前,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廉洁自律,踏踏实实地开展执法,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