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四举措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为加快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生产经营新机制,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桂林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通过自治区级专家评审,累计获得补助资金2250万元,有力推进全市201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任务落实。 各项目县及时制定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试点县水稻生产全程化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确定服务项目、试点区域、服务组织的原则及方式、补贴的标准及环节、补助资金的兑付方式等内具体容。
二是公开、公平竞争,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依据公开、公平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作业服务组织和作业区域、服务机构,明确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
三是 加大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开展水稻生产全程化服务试点项目工作以来,各试点县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用新闻媒体公告、公示栏公示、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自治区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并公开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四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管。 严格把好项目实施质量监管关,要求质检员,认真负责检查核实作业质量与面积,确保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由县农业局、农机局及项目区乡镇政府和所在村委会进行监管,做到服务合同公示、作业单公示、县级补助结果公示,要求服务组织签字、用户签字、质检员签字,要求县级审核验收、市级抽验、省级抽查,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严格项目资金监管,由县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资金按照实施程序,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服务组织,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报送单位:桂林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