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近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1.12.2015  12:05

柳州市近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20日,柳州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在2016年春节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此次专项检查由柳州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普法宣传和自查、执法检查两个阶段进行。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各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期间,柳州市人社局将派出联合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

  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柳州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将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供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黄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