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广西地税减免小微企业税款2.14亿元

09.11.2015  19:42
 

前三季度,广西地税实行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四个精准”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依法减免小微企业税款2.14亿元,其中:为81207户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1.88亿元,为4998户实现盈利的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431万元、减免印花税166万元,进一步减轻了我区小微企业的负担,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同时,前三季度广西地税依法减免121048户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4.69亿元,免收纳税人发票工本费2200多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300多万元,为纳税人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唐炬 吴永丰 陈超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