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红字〔2017〕5 号
关于开展社区备灾减灾(博爱家园)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红十字会:
为提升和改善社区(农村)备灾减灾能力。2017年自治区财政支持我会在隆安、兴宁区等20个项目点开展社区备灾减灾项目工作。现将项目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区备灾减灾(博爱家园)项目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之一,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红十字会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工作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各项任务目标。
二、项目工作主要任务
(一)做好项目基线调查、易受损性能力评估,成立村级备灾委员会和基层红十字组织,发展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
(二)开展培训活动。组织开展村级备灾减灾知识、红十字知识、应急救护知识、生计发展、健康教育等知识培训,开展突发灾害(水灾、地震等)应急演练活动。
(三)建设减灾工程。根据受益群众需求,在项目社区修建小型减灾工程。
(四)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组织开展清洁乡村、清洁家园活动,备灾委员会每季度对项目社区及家庭卫生情况进行评比检查,评选清洁家园先进示范户。
三、加强项目财务管理。项目款已通过自治区财政直接下拨到各项目县(区)财政局,各项目县红十字会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和预算安排专款专用,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计划,并在2017年2月10日前报自治区红十字会审核备案。
四、其它事项
(一)项目所有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财务报告在9月底前上报。项目进度报告于每季度前15日提交,县红十字会及项目点要对项目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二)项目相关报表、评估表,基线调查表等规范式样统一存在QQ群:215019730文件中,可自行下载,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发展部。
附件:2017年社区备灾减灾(博爱家园)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