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贯彻李克强总理等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过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9.06.2015  21:07

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减灾委员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

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自5月份以来,我区已经多次出现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造成全区部分地区发生较严重的洪涝、风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较严重损失。根据专业部门研判,今年下半年,我区还将受强降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发生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风险较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近日,国家减灾委员会连续两次发出紧急通知,就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雨天气过程、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严防发生内涝、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家减灾委员会的文件精神,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

各地减灾委员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强降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过程防灾救灾工作作为汛期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要充分履行灾害救助综合协调职责,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不断强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监测预警

各地减灾委员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调配和充实值班力量,安排熟悉业务人员轮流在岗值班,保持电话、传真通畅,遇有重大灾情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减灾委员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灾情的发展变化,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会商,按照职责做好雨情、水情、汛情、震情的趋势分析和研判,滚动预测预报,加密发布频率,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强化基层灾害信息员的沟通联络作用,并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遇到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的,要采取一切手段让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知晓预警信息,提前紧急疏散、转移和撤离,提前做好避灾工作。

三、强化备灾工作,及时启动预案

前一阶段,自治区减灾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市、县(市、区)的救灾准备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出了各地救灾准备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各地减灾委员会(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当前,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层层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着重抓紧采购补充救灾应急必需的各类物资、装备、设备,尽快修订完善各类救灾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资金物资、避灾场所等准备,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得到医治,灾区不发生疫情,确保灾区社会稳定。要继续深入全面排查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尤其要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情况出发,立即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置,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要密切关注灾情趋势,视情及时启动各类各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调运发放救灾物资,下拨各类救灾资金,在整个救灾过程中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组织抢修公路、水利、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确保道路、通讯、电力畅通,全力做好救灾应急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秩序稳定。在防灾救灾中,要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的突击作用,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各地减灾委员会要迅速贯彻本通知精神,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员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