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开展九个专项安全检查迎“国庆”

07.11.2014  19:53

凤山县根据桂安委〔2014〕31号和河安委〔2014〕3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坚持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力以赴强化九个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喜庆节日。

2014年9月15日,凤山县成立了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公安、交警、安监、质检、工商、消防、国土、环保、旅游、经贸、卫生、林业、农业、交通运管、农机、水利、电力等部门,指派精干力量,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民爆器材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火灾防范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旅游安全等九个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划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控责任区域,明确责任到人;明确监控的重点,落实监管人员,主要通过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各项强制措施落实、加强宣传、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截止目前,该县先后出动执法车辆123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16人次,检查矿山8个,检查化学品管理点2个,抽查烟花爆竹销售点26个,检查民爆器材点1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路检路查120人次、排查火灾隐患点13个,检查建筑施工项目24个,检查特种设备存放点1个,检查3个旅游景点设施安全。查处烟花爆竹销售点3个,查处道路交通违章行为34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