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2016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22.01.2016  17:10

2016年1月19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刘某起诉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件,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黄瑜副区长代表青秀区政府出庭应诉,该案件是2016年法院开庭审理的青秀区政府为被告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自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南宁市青秀区政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5年法院开庭审理的涉及城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城区政府区长出庭应诉1件,副区长出庭应诉3件,副调研员等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2件,城区其他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8件,单位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的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