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检察院到县地税局学习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经验

19.01.2015  10:31

  广西检察网1月19日讯(通讯员仇雪瑜)1月13日上午,灵山县检察院叶莉莉副检察长率领公诉科全体干警到县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学习该分局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经验。

  近日,该院公诉科获共青团钦州市委推荐,作为全市唯一一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为确保申报成功,灵山县检察院一行10人在县地税局副局长韦琼敏的陪同下,参观了该分局业务大厅、青年文明号活动室及荣誉室等。双方还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创号、创号流程、创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叶莉莉副检察长表示,灵山县地税局是全县第一个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有很多创建经验值得学习。该院公诉科将以此次参观学习为契机,把收获到的宝贵经验,融入到该科创建工作中,不断拓宽创建工作思路,坚定全科人员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信心。

  据了解,该院公诉科自2006年获得区级青年文明号以来,一直把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作为目标。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的同时,着重培养团队的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先后多次获得区、市、县先进集体、优秀公诉团队等荣誉,并在“岗位建功创一流,文明点亮中国梦”广西青年文明号创新服务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