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刺激住房消费 钦州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

15.01.2015  11:47

      为刺激住房消费,钦州放宽二套房贷款政策

      第一套房贷结清 再买房可算首套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钦州讯  (记者陈诗圆  通讯员李成灼)1月14日,记者从钦州市住建委获悉,钦州市政府出台政策放宽二套房贷款,刺激更多改善型住房需求增长,释放购房刚性需求。

        钦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投资开发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房地产税费、融资和住房贷款方面推出新举措。《意见》自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

        《意见》明确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个人贷款在利率、首付款方面作出了调整,对还清住房贷款后再买房也做了相关的规定(详见附表)。

        《意见》还对房地产企业给予一定支持,将实行缓缴市政配套费、劳保费,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比例,推进保障性住房“以购代建”“以租代建”模式,禁止违反政策购置限价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措施,进一步加快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销售。

        《意见》明确通过合理调节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实行“净地”出让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新增经营性用地供应制度。同时,对加快已出让土地开发进度作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而不开发,制订相应的处理措施;通过停止供应土地给单位作为职工自住房建设用地,加强对土地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