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县洛满镇原副镇长受审 被控与人骗百万补偿款

03.12.2015  11:16

  柳州市柳江县洛满镇原副镇长韦初练涉嫌贪污、受贿一案11月30日在该县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伙同他人骗取拆迁地补偿款160万余元、非法收受钱财6万元。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至案发期间,时任柳江县洛满镇副镇长、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洛满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韦初练,在获知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征收用地的消息后,与洛满镇古洲村良村屯村民小组长周某(另案处理)共谋,在当地政府已下达征收公告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上,通过抢种苗木的方式获取政府的青苗补偿款。

  两人商议,由周某负责在征收范围内找土地,并在土地上种植桂花树,费用先由周某支出,待得到补偿款扣除成本后二人平分。期间,韦初练还授意周某多找点地、多种树木,以牟取更多补偿款。

  2012年2月左右,柳江县洛满镇古洲村韩家屯村民韩某(另案处理)向韦初练提出,想通过租借将被征收的土地来种植桂花树以获得青苗补偿款,韩某承诺,在得到青苗补偿款后将给韦初练“好处费”。后韦初练在明知韩某属抢种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征地拆迁补偿手续。2014年1月10日柳江县征地拆迁办下拔征地补偿款34.431万元至韩某的名下,同年1月15日,韩某将6万元存入韦初练指定银行账户。

  2013年3月左右,周某出资在自己自有的2.1亩土地及租用他人的5.042亩土地上,抢种了16467株桂花树。后作为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韦初练,明知周某抢种苗木的情况下,仍在周某和韦某(周某之妻)的相关征地拆迁补偿材料中签名确认并上报审批。

  2014年1月10日柳江县征地拆迁办下拨拆迁补偿款,周某、韦某顺利获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共计164.67万。同年1月10日和17日,周某分两次将70万元转入韦初练指定银行账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初练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洛满段征地拆迁补偿相关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以抢种方式骗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164.67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韦初练当庭表示认罪,并交代了赃款处置情况——韦初练伙同他人以抢种方式骗取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得来的70万元,部分用于赌球和六合彩,辩称其另外6万元是其向韩某借款,但韩某称不用归还,并非“好处费”。

  对此,公诉机关指出,2015年1月23日,柳江县公安局将被告人韦初练拘传到案直到开庭止,被告人韦初练未能退赔赃款。

  当天的庭审一直持续至下午2时,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王缉宁 通讯员 覃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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