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加强食品销售市场监管促消费品品质提升现状、存在困难及建议

22.04.2016  18:54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已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自去年以来,河池市以不断强化措施,推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了消费品品质。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全市食品销售环节有食品经营户18193户,其中,企业 1042家,个体户17144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自去年以来,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1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1262户(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010户,建立统一电子台账的29户,实行“一票通”制度批发户326户,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34户,已建成15个食品安全经营示范超市、25个熟食市场示范创建)。目前,已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所139个,监管覆盖率达100%,日常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通过示范创建推动监管。一方面是创建15个规范化管理超市、25个示范市场创建,确保全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是在市城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街”(金城中路老地委至南桥红绿灯转盘),严格按照“五个是否”进行监督及检查,即: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在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是否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是否经营过期食品及标识标签不合规范的食品,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二)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冷冻肉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在元旦、中秋、国庆、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即“一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项目食品安全抽检力度,2015年完成食品销售环节抽检150个批次,超额完成任务125%,出据检测报告123个批次,不合格为4个批次,合格率96.74%,抽样不合格批次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后处置。

      (四)突出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能,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等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创建农产品批发示范市,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先后组织全市200多家农贸市场开办者和20000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状)。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由于目前从事农业种植及养殖业主要是老年人、妇女及文化素质有限的人员,对种植及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识不强,认为自己方式是对的,不需要按技术规程、农业标准化严格要求来做,致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同时为了达到到农民增收目的,盲目违规使用或超剂量使用生长剂或一些激素来提高口感,美观,缩短产品生长期,养殖业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使用含禁用药物成分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或直接使用违禁药物养殖水产品的等违法行为。

      (二)网络食品市场监管难度大。一是网络食品市场由于网络购物模式的隐蔽性、复杂性,违法者更换地址后仍可继续开展经营,难以进行彻底查处取缔。二是食品质量问题严重。由于网络购物模式不是面对面的经销模式,消费者无法对食品进行真实鉴别,有可能存在食品变质、过期、包装破损、假冒品牌等方面的问题,食品质量无法得到切实保证。

    (三)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形势严峻。食品销售环节监管对象较多,主要以小副食店、小食杂店为主,入户门槛较低,资金投入较少,利润空间较低,经营户流动性很大,且大多数食品经营者文化素质较低,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十分淡薄。

      四、几点建议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通过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运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协助开展种植及养植业等。

      (二)加大对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鼓励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三)强化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工作。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搭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平台,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的监测;强化与商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对电商等新兴互联网食品经营模式的联合监管模式,从主体准入、日常监管、产品抽查、信息公示等方面强化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食品交易市场。

      (四)继续有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快检、抽检力度,加强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

                          (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莫江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