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部分公园收天价拍照费 专家:不能私自决定

14.04.2015  11:48

  是否收费应视公园的公益性或商业性具体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但对于婚纱拍照收费,监管部门应设定统一标准并进行规范管理,否则,在市场利润的刺激下,很有可能出现公园与影楼的隐秘商业联盟

  近日,一则关于北京部分公园收取“天价拍照费”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类似新闻发现,不仅北京如此,很多城市的公园都会对婚纱拍照进行收费,只不过收费标准不一。公园对婚纱拍照收费已成为一种常态。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均认为,是否收费应视公园的公益性或商业性具体而定,不可一概而论。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对于婚纱拍照收费,监管部门应设定统一标准并进行规范管理,否则,在市场利润的刺激下,很有可能出现公园与影楼的隐秘商业联盟,挤占公民享用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的合法权利。

   公园该不该收取婚纱拍照费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除去北京,湖南长沙的橘子洲、广东广州的华南植物园、江苏常州的红梅公园等地,都因为对婚纱拍照收费被当地媒体报道过。

  对于收费缘由,所有收费公园的解释都指向一个理由:影楼拍婚纱照是商业行为,与普通游客拍照不同;部分影楼的工作人员和新人素质不高,对公园草坪随意践踏,有人还攀枝摘花。收费是作为绿化补偿费专款专用,是出于对公园的保护。

  山东省济南市的大明湖景区管理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新景区最初开放的时候,并不向摄影机构收取费用,可部分摄影机构一系列损毁景区内植被、设施的行为,让管理处感到很头疼。“我就亲眼看到,一个摄影师拿着一把专用剪刀,把两棵树木叶子交叉的地方剪出一片空隙,声称方便拍摄,效果也更好”。

  在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看来,公园的这种说法没有道理。一般来说,公益性公园都有财政支撑,这部分经费已经包括了日常的维护费用。如果收费的话,就意味着本来踩踏绿地这种不合理行为变成合理行为——交钱就能踩。

  与王琳的观点一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讲师、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田飞龙博士亦认为,原则上,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公园对于婚纱拍照的行为是不应该收费的,因为日常维护经费是由政府来承担,市民有权免费或按照基本门票价格正常享受此项公共服务。同时,对于自助性的私人婚纱拍照,因不涉及商业经营及具有偶发性、一次性、干扰较少等特点,公园也不应收取费用。

  事实上,部分公园对于私人自行拍摄的确是不收费的。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的天河公园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游客以私人身份进园拍摄,是不存在收费情况的。

  不过,田飞龙对记者表示,针对婚纱影楼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在拍摄过程中造成资源的过度占用和一定程度的设施损耗,挤占公众对公园之公共服务的正常获取机会,公园对此额外收取一定的补偿性、维护性费用,从法理上讲是可以成立的。

  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博士亦认为,无论是公益性公园还是商业性公园,对于以商业性为目的婚纱拍照,收取一定的费用并无不妥。

  “但是,这部分费用应该是出于维护公共资源适用性的正当目的,而不能异化为公园的营利行为,导致公共资源变相私有化。”田飞龙说。 

  那么,为何针对婚纱影楼的收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田飞龙表示,因为影楼拍摄婚纱照的行为不是市民正常的公共服务消费行为,而是利用免费的公共资源获取私利,不公正地将营业成本向公园摊派,可以说是占了公家和其他市民的便宜,必须接受规范管理并额外支付费用。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讲,对市民行为与商业主体行为进行分类管理,亦凸显了城市公共资源管理的公平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