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工会系统 记二等功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16.04.2018  17:24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记二等功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685号)精神,全区工会系统各单位按照条件和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区工会系统记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给予南宁市总工会等74个集体记二等功,给予陈国任等83名个人记二等功。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4月16日至4月25日)。

对上述拟记二等功集体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4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总工会组织部,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7号307室,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80529、5780599。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1. 全区工会系统记二等功集体名单 (共74个)

2. 全区工会系统记二等功个人名单 (共8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