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长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8.09.2015 19:0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一”国庆长假将至,节日期间是聚餐及旅游的高峰,也较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消费者在假日期间应注意个人饮食卫生和节制,防范食物中毒风险,同时提高维权意识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一、家庭聚餐注意餐前洗手;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要在冰箱内储存;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不暴饮暴食;不采集食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和野生植物(尤其是蘑菇)。
二、在外就餐注意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爆满超负荷经营的饭店;要注意餐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
三、提高维权意识。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时应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与就餐酒店取得联系,同时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热线1233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8.09.2015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