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11月20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寿堂主持闭幕会,副主任赖贵寿、温守荣、廖洪涛、刘雄、阮兆丰,秘书长周如斯出席会议。副市长刘为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共开展专项工作评议1项;听取和审议各项工作报告7个;作出重大事项决议1件;审议法规草案2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决定的执行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决定的执行以及建议的办理工作,工作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办结率、满意率明显提高。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加强配合,加强督办,促进了代表议案决定的有效执行和代表建议办理的全面落实。但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中,一些单位和部门与代表沟通对接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一府两院”领导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主动听取代表意见,全面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选联工委要多措并举,狠抓督办,确保代表议案和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把水污染防治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我市截污治污三年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确定为今年专项工作评议之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大家认为,自2013年11月我市实施截污治污三年攻坚计划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截污治污综合整治、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截污治污管网建设等措施,我市的截污治污能力明显提升,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有效保护。但是,这项工作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项目建设统筹安排不够,整体进展不够理想;征地拆迁力度不够大,严重制约项目实施;部分重要节点干管未能及时打通,已建成的截污管网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生活污水直排口整治项目实施滞后,内河污水直排问题未能得到全面解决,攻坚计划实施效果距离“污水管网畅通,内河水清无味”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等等。希望市人民政府以这次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及时研究制定落实常委会评议意见的工作措施,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攻坚克难,切实解决我市截污治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深化国家环保型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海绵城市的创建工作,不断做大做强“中国绿城”品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行动,有效地保护了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有效地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但我市在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综合执法机制还不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执法难;基础保障能力薄弱,执法力量不足;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滞后,补偿机制亟待建立,等等。希望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发展与合理利用规划及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理顺执法体系,形成执法检查的合力;健全落实保障机制,为执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不断提升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生态平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自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始终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力地提升了我市行政许可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的建设。但是,在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审批事项下放的配套措施不到位;部分行政许可授权或委托缺乏明确的法规规章依据;许可时限压缩“一刀切”做法不够科学合理;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工作推进乏力;行政许可结果公开不够,等等。希望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研究,力求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解决现实问题上有新的突破;及时制定完善政府规章,强化立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功能;加大行政许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科学合理确定审批时限,规范行政许可办理;引入“互联网+”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审管分离后行政许可监管机制的研究,及早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基层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全面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完成情况及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家在审议中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编制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推进有序,质量较高。希望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十二五”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全面总结“十二五”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整改,奋力拼搏,争取把“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得更好。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会议希望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突出重点,促进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进一步创新方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进一步强化措施,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以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法治南宁建设。
此次会议,还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2015年南宁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依法作出决议,批准了2015年南宁市本级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市本级预算调整次数比较多、涉及资金总量也比较大,主要是新预算法实施后,预算执行中受中央、自治区逐级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要求地方预算作出相应的调整。市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加大支出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对《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同意市人大法制委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南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名称更改为《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并表决通过了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对《南宁市水库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吴炜、赖贵寿、张文军、张卫等8位同志的任免职、辞职事项。
谢寿堂希望被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字当头,实干为先,争当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新时期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