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广西财政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十二五”时期,广西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民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保障改革,进一步编实织密全区社会保障网,不断完善广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 “十二五”期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社保刚性支出压力增大的困难,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据初步统计,“十二五”时期全区财政社会保障一般预算支出累计达到3268.63亿元,年均增幅15.9%。其中,全区财政医疗卫生支出由2011年的232.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13.37亿元,年均增长15.42%,五年累计支出1540.43亿元;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2011年的250.6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459.85亿元,年均增长16.38%,五年累计支出1728.2亿元。
二、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 “十二五”期间,广西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涵盖各类群体、针对各类基本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同时,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实现建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统一的制度模式;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在2015年实现制度全区覆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市级公立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保障人群范围持续扩大。 “十二五”期间,更多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的449.18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554.3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的615.28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671.5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由2010年的3812.01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4159.29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由2010年的857.75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962.2万人。截至2014年底,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26万人、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121.49万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374万人。无论城镇人口还是农村人口,无论低收入者还是其他社会成员,绝大部分群体都已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四、各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随着财政投入增加和各项保障待遇调整机制的建立,广西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 养老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期间,连续5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2010年的月人均1220元提高到2015年的月人均205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2015年的每人每月90元。 二是 医疗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各级财政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120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基本公共卫生人均服务经费由2010年的15元提高到2015年的40元。 三是 困难群众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连续5年6次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生活补助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155元提高到2015年的28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50元提高到2015年的125元;取消所有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线,并调整提高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全区36万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五、社保基金管理更加规范。 “十二五”期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稳步增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由2011年的516.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922.64亿元,年均增长15.75%,五年累计收入3639.6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由2011年的400.7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877.93亿元,年均增长23.17%,五年累计支出3259.02亿元。同时,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和奖补办法,强化各级政府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支出责任,“十二五”时期自治区财政累计调剂拨付各市责任分担资金及奖补资金286亿元,确保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此外,广西自2013年开始正式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与一般公共预算同步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不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约束力;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2014—2015年,广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连续两年荣获财政部评比一等奖。 信息报送:社会保障处(社保中心) 编辑:卢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