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区检察院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20.11.2017  15:37

  广西检察网11月20日讯(通讯员  甘承俏)今年以来,港南区检察院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信访92件(次),均按规定妥善处理,确保了零上访零投诉现象。 

  为及时将信访问题解决在矛盾萌芽阶段,该院控申部门重视做好初信初访户的接待工作,并实行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送有关部门办理,或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办理。通过实行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工作目标、定办结时限的措施,明确了工作责任,防止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复访,确保每一起信访案件在信访的初级阶段就能得到妥善处理。 

  同时,在处理信访案件中,该院还重点做好信访老户问题的解决,对提出的信访事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有效的解决措施,杜绝矛盾上推下卸或久拖不决,促进息诉罢访。此外,对告急信访事项在受理当日就及时依法处理,稳定信访人情绪,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还利用预约接待、定时约访、带案下访、主动回访等方式,妥善解决急、难信访问题,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定期组织“回头看”,通过电话回访、定期走访等方式,积极做好信访案件回访工作,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和关切,了解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是否妥善解决,评估是否存在重复访的倾向性等,对不满意处理结果的信访人,重点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此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信访意识,积极宣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相关内容,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作者单位:贵港市港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