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检察院调解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 律师参与刑事和解
21.03.2017 13:12
本文来源: 检察
近日,钦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刑事和解作用,成功调解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有效化解当事双方矛盾,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涉罪未成年人颜某某、黄某政、黄某艺等六人及廖某标、廖某辉、黄某某(后三人均未满16周岁,另案处理)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甲、李某乙发生冲突,打斗过程中,李某甲被打成轻微伤,李某乙被打成轻伤二级。该案由公安钦南分局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钦南区检察院未检科审查起诉。
未检科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情节较为轻微,系由“污水不小心贱到身上”引发口角从而发生斗殴的伤人案件,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想方设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在了解被害人的和解意向后,承办检察官逐个联系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表明被害人的调解意向,希望可以双方当面进行协商,同时,与被害人的代理律师进行沟通交流,争取理解支持。涉罪未成年人及家属经过多次讨论后,同意见面协商具体的赔偿数额。
2月16日,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属、被害人及其家属、代理律师等一起到钦南区检察院进行调解。调解会上,检察官结合案情耐心讲解关于故意伤害罪和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而代理律师则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为大家释法说理,分析刑事和解对双方的利弊。在承办检察官和代理律师的努力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谅解书,由加害方一次性赔偿被害方2.8万元并当场交付。随后,钦南区检察院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颜某某、黄某政、黄某艺等六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作者单位:钦南区人民检察院)
本文来源: 检察
21.03.2017 13:12
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第一次公公安局
现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将于9月13日全部失效,南宁警方提醒:提前申请卡式电子证 避免签注失效
国家移民管理局日前发布提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