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严查年货烟花爆竹临时摊点 需经审批才能摆卖

04.02.2016  09:34

  春节将至,年货开始摆卖,然而一些商家在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正规手续的情况下,竟违规设置年货摊点。2日下午,南宁市城管支队出动十多名执法人员对兴宁区部分年货、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检查,规范年货摊点摆卖。

  当日14时许,南宁市城管支队的执法人员在东沟岭临时农贸市场对面一排临时铺面检查时发现,虽然该排店铺是经过批准设置的,但一些商家存在跨门槛经营的行为,将对联、灯笼等年货摆到门槛外,执法人员对这些违章行为进行了纠正。15时许,执法人员来到邕武立交附近的一处临时年货摊点。这里有4个用塑料篷搭盖的临时摊点,还没有开张营业,但里面整齐地摆好了水果等年货。临时摊点占据了人行道,行人无法正常通行。

  当执法人员上前询问时,摊主拿出了一张收款单辩解说:“我们是有票的。”但执法人员发现这张收款单上没有单位公章,只是一张收据。此外,商家也不能出示任何的许可证。城管执法人员仔细检查还发现,除了没有相关证件,此处的临时年货摊点把本来就不宽的人行道挤满,连盲道也被占用。南宁市城管支队督查大队副大队长黄世俊当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要求他们立即整改。

  “我们的证件还在复印,待会拿给你们。”摊主仍未死心。城管执法人员耐心等待了一个多小时之后,对方依旧未能出示临时摊点许可证件。最后南宁市城管支队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取缔这些违章摊点,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办兴宁区城管执法队按规定进行处理。

  据悉,为方便市民购买年货,2016年由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批准设置市管道路烟花爆竹零售临时摊点124个,各城区(开发区)批准设置非市管道路烟花爆竹零售临时摊点131个。此外,市城市管理局批准设置春节临时年货市场69个,分布在各城区(开发区)的大街小巷。临时年货市场和烟花爆竹零售临时摊点设置时间由1月25日起至2月23日止。

  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商家,开设年货、烟花爆竹临时摊点,一定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正规手续,千万不要听信任何以收费为目的的监管行为,避免上当受骗。春节期间,南宁市城管支队将加强对这些年货临时摊点的检查,避免出现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占用盲道等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年货市场。(记者黎兆齐 通讯员李金洪)

  

[责任编辑: 向丁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