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企业名称直冠“广西”可就近办理

23.06.2016  20:21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   雷倩倩) 在南宁市申请直冠“广西”名称的企业,不用再四处跑腿了。6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已将直冠“广西”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调整下放至各县(城区)、开发区工商质监部门。这意味着,企业申请直冠“广西”的名称,就近即可办理。

此前,南宁市企业申请直冠“广西”企业名称,必须要到南宁市工商局审批分局办理,既给企业带来了麻烦,也增加了成本。为进一步提高工商登记的便利化水平,经自治区工商局同意,6月20日起,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直冠“广西”企业名称核准仍在南宁市工商局办理外,企业直冠“广西”名称的预先及变更核准登记受理权、核准权,都下放至各县(城区)工商质监局、开发区工商分局、专业市场分局。

同时,从6月20日起,南宁各县企业直冠“南宁”企业名称也不需要到南宁市工商局审批分局办理,可就近在各县工商质监部门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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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可申请直冠“广西”企业名称:

(一)企业的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以上;

(二)从事科研、咨询服务行业的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以上(需在备注中注明“该企业经营范围仅限于科研、咨询服务行业”);

(三)在区内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百色、河池、崇左、来宾市(含辖县)以及南宁、柳州辖县(不包括市区)设立的企业,其注册资本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允许直冠“广西”名称;

(四)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企业;年出口额达到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持有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企业;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企业;产品属高科技的企业以及国有科研机构,申请直冠“广西”名称不受注册资本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