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印发《实施意见》 社会组织"红黑名单"一查便知

30.10.2018  13:31

   编者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人口流动加剧等原因,“单位人”将逐步转变为“社会人”,南宁市民政局民管办着力加快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体系,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即日起,本报将通过解读政策文件,带您了解社会组织工作如何开展,如何组建,它们都发挥什么作用,以及南宁市又是如何搭建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平台和人才培育制定“吸才”制度等内容,晒晒社会组织发展取得的成绩。

  日前,南宁市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特别是建立社会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搭建孵化培育平台,以及人才培育制定“吸才”制度等内容,成为重点关注内容。

   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按照类别区分

  志愿者小姚长期参加公益活动,积累不少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源。目前,他打算成立一个专门针对留守儿童帮扶助学方面的公益类社会组织。他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南宁将加强和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其中,要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同时,细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一些具体内容。比如,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可直接向市行政审批局或县(区)民政局依法申请登记。

  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市行政审批局或县(区)民政局依法申请登记等领域,已做出相关登记制度的要求。

   重点购买民生保障领域服务项目

  近年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新理念和新途径,正被日益广泛地实践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多个领域,逐渐成为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比如,政府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里,涉及公益宣传、社会救助、社工服务等多个种类,以及一些农村青少年教育、幸福大讲堂等多个特色项目。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中强调要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比如,在民生保障领域,重点购买社会事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服务项目;在社会治理领域,重点购买社区服务、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体服务、矛盾调解等服务项目。

  在行业管理领域,重点购买行业规范、行业评价、行业统计、行业标准、职业评价、等级评定等服务项目。

  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社会组织优先用社工专业毕业生

  目前,南宁社会组织的生存现状遭遇人才瓶颈。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表示,目前,多数社会组织都是走公益路线,既然是公益类,很多时候在营利方面还是靠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获得资金。资金的不稳定性是吸引不到专业人才或人才流动性大的重要原因。

  《实施意见》提出要求,要搭建孵化培育平台,整合基地建设资源,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要利用高等院校知识培训和人员优势,打造孵化基地、校园人才、社会组织三层互动体系,满足服务社会群众、培训锻炼校园人才、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提高和建设发展的需要。

  同时,研究制定和落实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教育培训等政策,社会组织应当建立以社会保险为主体,以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组织相应工作岗位人员考招中,优先录用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建立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制度

  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没有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就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或者已被民政部门撤销登记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一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头衔里,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高大上”的名头,并善于“蹭热点”,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多数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主要目的,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收取费用。

  优化南宁社会组织环境和发展,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来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股买服务等挂钩。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记者 彭媛媛 通讯员 黄志强)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