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司法局多举措为群众维权 挽回经济损失700万元

12.02.2015  20:07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 通讯员曾永超)2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司法局采访获悉,针对春节来临,南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从元月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69件,为弱势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00万元。

  青秀区长塘镇村民农某和葛某在南宁一家公司打工时,被公司拖欠的工资和失业金养老金共计1.7万余元。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法律援助申请后,派出2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予以帮助维权。近日,南宁市仲裁委员会组织当事双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由拖欠工资公司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农某工资、失业金合计8800余元;一次性支付葛某工资、失业9800多元。由此,这起拖欠农民工工钱的劳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着“应援尽援 能援多援”,司法部门全力做好春节前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受理范围,把就医、就学、就业、劳务纠纷等13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落实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及时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增强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感,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市司法局还不断提高便民化水平,打造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保证来访咨询群众可以获得专业、周到的法律指导,司法局还建立了律师值班制度,从律师事务所抽调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参与窗口值班接待,解答群众法律询问。同时,设立快速受理“绿色通道”,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有特殊困难的老、弱、残等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针对残疾人、老年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弱势群体的援助申请,实行即时受理并先受理后补手续,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由乡镇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统一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办理,无需申请人跑多个部门,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