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南宁市信用制度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11.04.2018  13:12
 

南发改信用〔201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信息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网(简称中经网)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建立了“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对全国36个省会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259个地级市和361个县级市的信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并运用信用评价模型对城市信用进行排名。按照中经网最新发布的《2018 年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涉及的153项信用制度,对各城市政府部门制定出台信用制度的对标情况进行考核,该项指标占比为4%。根据中经网发布的《南宁市2017年全年信用状况简报》,我市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用制度仅有31项,低于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平均水平49项。为扎实做好我市信用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梳理,报送并公示存量信用制度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附件1),开展以下工作:

   (一)报送已被平台监测到的信用制度文件。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将已被平台监测到且属于本部门牵头制定的制度文件报送至市信用办。

   (二)报送已经出台但未被平台监测到的信用制度文件。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将已经出台但未被平台监测到的信用制度文件名填报至《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并将信用制度文件报送至市信用办。

   (三)做好已出台信用制度的公开公示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将已经出台的信用制度(包括已被平台监测到和未被平台监测到的制度)在本部门网站上对外发布,同时通过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的政府反馈栏目向国家提交,并对提交前的内容页面进行截图,作为年底绩效考评佐证材料妥善保存。(平台网址: http://59.255.188.12/index.aspx )

   (四)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将填写好的《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已出台的信用制度文件于4月11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市信用办。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换,电子版(包括:表格excel件、制度文件原文PDF扫描件及word件共三份)打包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和“附件”均要注明“单位名+《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及信用制度文件”,注明报送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查阅统计和联系沟通。

   二、认真研究,反馈南宁市信用制度责任划分修改意见

  市信用办已牵头编制完成《南宁市信用制度责任划分表》(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4月12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信用办,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三、强化落实,报送并公示行业红黑名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红黑名单”制度,请各有关单位汇总本部门自2017年以来依据“红黑名单制度”所产生的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于4月10日(星期二)前通过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数据归集,并向市信用办提供认定结果原文件、相关表格等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交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我办将在“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将已经产生的红黑名单在本部门网站上对外发布。

 

  附件:1. 南宁市信用制度对标情况表

            2. 南宁市信用制度责任划分表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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