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在统筹改革中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08.12.2016  11:05
  为解决财政专项资金“撒胡椒面”的问题,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2016年南宁市启动了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南宁市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17号)和《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16号)等政策文件,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运行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情况

  南宁市选取市本级工业、服务业发展等7个专项资金作为试点,整合为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统筹使用。具体步骤包括汇总联审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计划,对符合专项资金统筹原则的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资金,项目年度计划批复后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拨付资金等。2016年纳入市本级统筹使用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3.03亿元,涉及7个大项19个小项的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审了项目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计划,经领导小组同意共统筹整合剩余资金4.46亿元,统筹比率达到34%,该部分资金优先用于年度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及下半年重大项目资金缺口。通过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把碎片化的资金聚零为整,一方面能增加资金的有效供给,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也加速部门利益的调整和资金管理方式的改变,有助于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进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简政放权。

  二、经验做法

  (一)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推动资金统筹

  2016年初出台《推进南宁市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6]17号),同时结合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进行探讨,研究出台《南宁市本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南府规〔2016〕16号),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设立路线图。同时加快清理修订影响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制度规定,鼓励在资金统筹使用中进行制度创新,将各部门自行制定出台或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且仍在执行的奖励、补贴等优惠政策纳入扶持政策清理范围。通过清理政策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统一,促进公平竞争,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也为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打下良好基础。

  (二)完善资金分配与管理体制,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

  市本级统筹使用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是要按照以发展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筹资金的原则,统一组织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统筹范围和实施方案,统一确定主导产业、重点目标、重点业务和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的征集、筛选和排序,加强项目库管理,建立财政项目科学决策机制,从项目库中择优抽取项目安排资金,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通过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统一规划、统一议事、统一申报、统一项目库、统一下达、统一监督、统一验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财政资金管理新机制,使得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全面化、经常化和规范化,促进财政项目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三)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储备项目确保实施

  项目库是对财政资金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探索对市本级统筹使用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项目库管理,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本系统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的科学决策制度,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项目必须规范设置,立项要有充分依据、设定项目具体任务和预期绩效目标,并明确完成任务和实现目标所采取的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预算决策方式和程序。在此基础上加快建立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滚动管理。依据项目库合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配置方案,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建立部门参与、职权明确的资金整合机构,实现统筹信息共享

  为加大推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加快产业转型方面的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本级成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领导小组,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和汇总各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组织绩效考评工作;各主管部门负责清理规范性政策文件、拟定统筹使用资金目录、制定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库建设管理、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审计部门负责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时沟通研究处理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挖掘可复制的典型,通过部门间相互学习,共同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