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传达贯彻南宁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

20.01.2016  10:14

  1月19日上午,南宁市中级法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中院在家的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中院周腾院长在会上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王小东受市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周红波、杜伟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的说明。

  周腾院长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学习《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领会好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实际,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要调整思路,转变观念,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明大势、观大局,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提高工作执行力。周腾院长强调,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重要门户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勇当广西“两个建成”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