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实效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吴子贤 通讯员韦飞鸿)南宁市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创新方式方法,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持续发力加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强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力打造作风建设亮丽名片。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98人,同比分别增长221.4%和223.9%。
压实责任,绷紧“廉洁弦”。市委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在全市重要会议、重要场合多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委(党组)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自治区“十个严禁”规定,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制止。全市共开展“四风”方面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谈话提醒活动2000多人次。
深化改革,实现“零增长”。市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进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的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源头上管控和压缩“四风”问题滋生空间。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完善公务用车改革后的系列配套制度,严格限定保留用车使用途径和范围。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出国(境)交流,压缩出国(境)团组数量和批次。严格控制财政资金用于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杜绝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严格控制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未按规定审批的,一律不予安排经费。全面公开预算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0%。
强化监督,找准“着力点”。在全市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严格对照自治区纪委的“十个严禁”开展排查治理,自查自纠问题100多个。探索实践“监督的再监督”方式,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再监督机制,督促公安、财政、税务、审计、机关事务、工会等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开展专项检查,并向纪检监察机关上报检查方案、形成并移交问题清单。依托基层廉洁工作站,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对消费票据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在海量信息中筛查问题线索,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0多个。
严格执纪,用好“撒手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当头棒喝”,言出纪随,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98人,组织处理21人,在全市主流媒体公开通报曝光案例180起298人,实现了查处案件通报曝光全覆盖,形成有力震慑。强化追责问责,发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利器作用,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共对78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