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提前完成年度空气优良率任务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 冯晓华)记者从11月26日我市召开的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启动会上获悉,我市提前35天实现今年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空气优良率达80%的年度目标。在污染减排方面,将定期公布和通报各县区减排的进展,不断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和“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为“十三五”良好开局打下基础。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经过多部门努力,我市今年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据了解,2013—2015年前10月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国内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在第5—6位,在12个西部城市中排在第3—4位,均未出现空气质量劣于重度污染的天气。2013—2015年1—10月的6项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达到相应国家二级标准,但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同时,2013年南宁市区空气质量(AQI)达标天数比例为75%,2014年为80%;截至今年10月31日,南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5%,同比上升3.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3%。至11月26日,我市提前35天实现今年年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空气优良率达80%的年度目标。
但是,因为秋冬季干旱少雨,夜间容易形成逆温,抑制空气中污染物的扩散,加上外来污染因素影响,PM10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PM10百日攻坚战”各项措施,辖区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的PM10 防控工作,严防死守、全力以赴完成目标任务。
污染减排势在必行
会上介绍,2014年我市已提前完成“十二五”4项减排指标中的2项: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今年减排的主要任务就是完成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因此,年初市政府就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以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为重点,统筹推进四项指标总量减排。
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完成结构减排7项,完成率100%;完成农业减排69项,完成率98.57%;完成城镇污水处理量25919.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875万吨,同比增长26.20%;水泥企业共完成管理减排8项,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2%;淘汰黄标车28836辆,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7936吨,完成年度任务的238%,氨氮减排954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29%,二氧化硫减排1011吨,完成年度任务的100%,氮氧化物减排12395吨,完成年度任务的88.80%。
为鞭策各县区加快污染减排的进度,我市环保部门和城乡建委将定期公布各县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减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对减排工作滞后县区实施预警,同时抄报市委组织部、市“两重两问”办。对于尚未达到“十二五”目标的氮氧化物减排,将严格控制水泥熟料产量和排放浓度,保证脱硝效率。同时鼓励淘汰更多黄标车、老旧车。
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会议介绍,为减少农村环境污染,我市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同时,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2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染水体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把“清洁水源”活动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统筹推进。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