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积极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

21.10.2015  16:41

        自自治区出台48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南宁市出台19条“稳增长”政策措施以来,南宁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积极贯彻落实,主动推进各项工作。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相关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是下放行政审批职能 。印发了《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授权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10项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南财法〔2015〕19号),将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招标方式的审批,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收据领购证核发等10项行政审批项目授权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实施审批。 二是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根据自治区文件精神,已取消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事项。 三是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目前,市财政局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层级已精简为3级,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压缩了50-85%。 

  二、发挥财政拉动投资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截至目前,该市城建计划(第一期)年度计划投资329.13亿元,安排清偿资金156.42亿元,用于803个项目建设支出,其中建设项目516个、前期项目279个,经费类开支项目8个。重点推进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良庆大桥、青环路扩建工程等一批城市主干道路网、跨江桥梁、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为了做好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工作,该局统筹安排资金盘子编制城建计划和城建项目资金计划;针对各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管理,实行重点项目资金进展报告制度;根据政策走向转变资金管理模式。城建项目财政资金采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资金,按月申请城建项目财政资金用款额度,严格审核资金支付,确保支付流程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大大缩短了资金拨付时间。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要求,该市从2015年1月起,陆续取消、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了7项自治区级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该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对非盈利性质和盈利性质的养老医疗机构分别免征和减半收取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土地登记费等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铁路运输治安联防费等3项自治区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保证减免政策真正落实到实处,该市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并在该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中调整有关收入项目,同时会同价格主管部门,采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财政投入精准发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助力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该市积极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设立了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市财政积极筹措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试点期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通过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进一步缓解该市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5年南宁市安排4000万元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财政配套资金,其中用于配套2015年自治区信贷引导资金3600万元。自治区、市两级目前已累计安排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财政配套资金4.5亿元,通过不断滚动,以投入10%财政资金撬动了100%银行贷款,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应,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是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投入。 2015年,市本级财政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就业创业工作经费518.79万元,全市各级财政落实就业专项资金1.14亿元。优化支出结构,资金投入向新增就业倾斜。实现财政精准投入,重点扶持创业创新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监管。 

   三是推动现代工业 跨越式 发展。 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6.7亿元。主要用于扶持该市工业企业技改升级、技术创新、节能降耗、标准厂房建设工、业用地储备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助推工业经济平稳发展。 一方面, 积极服务南宁富士康、南南铝加工“年产20万吨大规格高性能铝板带型材”、广发重工整体搬迁技改、源正新能源汽车项目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截至8月底,市财政根据项目进度,共拨付1.86亿元用于该市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另一方面, 积极落实标准厂房建设及租赁补助资金,在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中预算安排3.42亿元用于支持该市标准厂房建设和租赁,占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总额的51% 。此外,2015年继续安排7亿元工业用地储备资金和3亿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推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四是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 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资金4.5亿元,支持现代商贸业、会展业、外经外贸、物流业、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服务业发展稳中求进、转型升级。 

   五是支持特色农业发展。 2015年市本级农林水科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91亿元,同比增长23.6%,主要是支持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推进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扶持菜篮子工程和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作。市级财政共投入扶贫资金1.56亿元,重点用于修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及贫困村屯级道路、扶持贫困村发展种植中药、桑蚕、百香果等扶贫产业、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上林、马山、隆安3县20户以下少数民族聚居村民生改善帮扶工程等。   

     

信息报送:南宁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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