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

19.01.2015  12:28

  近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南宁市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规定》、《南宁市行政复议调查规则》、《南宁市行政复议调解处理办法》、《南宁市行政复议案件报告制度》等五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出台政策、作出行政决定时要依法有据,确保依法行政。

  审议通过的五项工作制度,从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强化行政复议调解、规范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方面作出规定。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也将更有力的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2015年1月12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南宁市行政复议听证审理规定》、《南宁市行政复议调查规则》、《南宁市行政复议调解处理办法》、《南宁市行政复议案件报告制度》等五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出台政策、作出行政决定时要依法有据,确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