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查摩"第一天:暂扣102辆 查电单车违法2433起
南宁交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南宁市交警支队供图
27日,南宁交警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449起,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433起。南宁市交警支队供图
广西新闻网 南宁2月28日讯(通讯员 黄东玲 记者 陈仁义 )2015年2月27日上午10时许,在南宁市友爱立交桥下,执勤民警拦下一部没有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你好!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问,司机李某出示了驾驶证,但无法提供行驶证,民警按相关规定暂扣了摩托车。与此同时,厢竹大道建材市路段,一辆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民警拦下;江南星光福建路口,执勤民警将一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拦住……
这是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天。据统计,在当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南宁交警共出动警力387人,在全市108个主要路口,其中市区88个,县区20个路口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449起,暂扣摩托车102辆,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433起。
据了解,针对近期我区摩托车事故高发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道路通行秩序,从2015年2月27日起至3月27日止,南宁交警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该项整治工作同时在武鸣、宾阳、横县、上林、马山、隆安六县开展。
南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韦智宇副科长介绍,此次重点对九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饮酒、醉酒后后驾驶摩托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取得号牌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已达报废标准或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辆;占道通行及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载人超过核载人数及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 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及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行驶;未戴安全头盔驾驶及乘坐摩托车。
根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南宁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835起,死亡373人。其中,与两轮摩托车、电动车有关的立案事故多达572起,死亡226人,分别占总数的68.50%、60.58%,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事故占总数的一大半,比例之高令人震惊。其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发生267起,死亡76人。
2014年南宁市市区内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事故193起,54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67.83%、58.82%。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猛增,与南宁市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有很大关系。
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有力治理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占道通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全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势头,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涉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