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污水处理将升级

07.05.2015  23:07
      自治区质监局于5月6日发布地方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希望以此指导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达到让污水变清流的目标。

      据了解,广西大部分城市污水厂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造,出水水质执行标准较低,2013年的污水处理率仅为75%。 

      南宁市埌东、江南两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78万立方米。埌东污水处理厂厂长丘梅介绍,经过埌东污水厂处理后的中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的标准,可直接用来浇花、养鱼,将会排放至竹排冲,一定程度上稀释缓和邕江的天然水体,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由于目前水资源严重不足,污水回用在城市中积极推广。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后,污水厂排放的污水可达到一级A的标准,也就是污水处理中的最高标准,可以用于道路喷洒、景观用水、洗车冲厕、辅助生产等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