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法律援助工作实现首度“开门红” 1423人受援

22.04.2015  20:16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韦仲达)南宁市法律援助工作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发展。截至3月31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52件,同比增长18.79%,受援人数达1423人,首度工作实现 “开门红”。

   降低援助门槛

  南宁市法律援助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对新纳入法律援助补充范围的事项,优质援助,使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到实处。通过完善“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提高“12348”热线平台服务质量,主动服务,引导更多的困难群众迈进法律援助大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月,南宁市某公司64名职工因与公司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请求帮助解决劳动争议。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在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立即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诉讼,及时到南宁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南宁法律援助系统对低保、零就业家庭、未成年、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时刻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在申请法律援助时,免审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做到优先审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集团性案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公共法律教育,帮助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南宁市某公路工程项目因中标单位履行约定较差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公路项目5个土建项目经理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涉及金额1786.44万,农民工上访89人,18次。1月底,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任务后,立刻与该公路建设指挥部联系,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向农民工发放维权资料200余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协调、引导农民工解决工资兑付问题,维护南宁市社会和谐稳定。

  狠抓案件质量督查

  南宁法律援助系统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归档、补贴发放等环节,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跟踪、检查、评估,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1月,评选青秀区、兴宁区、良庆区、武鸣区等县区10篇优秀案例为“十佳法律援助案例”,其中有2篇优秀案例被选送自治区参加司法部优秀案例评选。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相互借鉴、总结工作经验做法,促进办案水平提升,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

  南宁市法律援助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实践群众路线,热情为群众服务,赢得人民群众和上级部门的好评与肯定。今年“三八”国际妇女劳动节前夕,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成为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机构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