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商行业四大问题突出 解析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高宇峰)广西网络商品销售监管平台将于今年“3·15”期间上线,有效监管网上违法商品和交易行为。那么,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哪些问题?昨日,南宁市工商局召开“3·15”电子商务座谈会,专业市场分局用数据、案例说明了存在四项突出问题,包括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销售山寨商品、“霸王条款”等。当日,广西电子商务协会会长代表电商行业发出诚信倡议。
据南宁工商部门介绍,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开展网络交易市场“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交易市场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共立案30起,结案11起,罚没2.6万元。
目前,本地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的四项较突出问题:一是虚假宣传,主要表现为个体工商户在网页宣传其是有限公司甚至是集团公司,对企业注册资金、从属关系进行虚假宣传,对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二是发布违法广告。广告违法行为多出现在医疗、食品、药品行业,主要表现为:发布广告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例如“本土品牌网上销售的第一基地”、“销售量最大”等广告用语;食品类广告宣传产品有治疗作用;医疗类广告内容宣传治愈率、有效率。
三是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费者解释权利。例如某网站声明中有“本网站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内容。
四是销售不合格商品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此行为多出现在服装、鞋帽行业。
典型案例
●使用绝对化用语
2014年5月27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南宁××医院网站开展网上巡查,发现其标示内容含有“南宁××医院,最新国际标准疗法,治疗肝病最权威”等广告信息。上述广告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进行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于同年5月27日立案调查。
2015年1月19日,南宁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南宁××医院网站检查发现,该网站内“特色技术”页面标有“在南宁××医院增高中心,获得的是目前最专业的快速、安全、绿色、科学、有效的长高”等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于1月22日立案调查。
●食品发布宣传治疗作用
2014年11月29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南宁市××贸易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开设的网店进行依法检查,发现该网店内销售火麻茶的页面标有“火麻茶,对老人高血压和高胆固醇等疾病有特殊的疗效,具有降血压/降血脂等功效……”等广告信息,在食品广告中宣称治疗作用,涉嫌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执法人员于同年12月15日立案调查。
●网站内容排除消费者权利
南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11月25日进行网络巡查时发现:广西××网络信息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网站内“最新活动,惊喜四重奏”页面标有“活动注意事项: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等内容,属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行为,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执法人员于同年11月25日立案调查。
2015年1月13日,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广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内“积分奖励计划”页面标有“本积分奖励计划由本网站制定并保留所有的解释权和修改权”等内容。属于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权利的行为。执法人员于1月13日立案调查。
●销售不合格产品
2014年11月,南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李某通过互联网发布其经营电线电缆的信息,结合对李某店铺的实地检查,查清了李某销售不合格电线电缆的违法事实。经送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上述电线电缆被判定不合格。
2015年1月7日,南宁市工商局根据前期调查,对位于南宁市衡阳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的网店仓库进行检查。发现仓库内存放的63双山寨品牌鞋子涉嫌侵犯“新百伦”“卡帕”“阿迪达斯”“李维斯”等著名商标专用权,55件做工粗糙的衣服、裤子涉嫌质量不合格。
消费提醒
理性网购注意陷阱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慎重选择。消费者应先了解欲购商品的品牌、产地、价格及性能等,若价格和商场的同类商品相差太悬殊,要提高警惕。
2.理性网购。尽量选择正规网站和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看清相关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工商备案号”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等信息。
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简单随意地通过搜索引擎或其他不明网站的链接进入各类非规范的购物网站。
3.付款方式。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忌向网站提供个人账户直接付款。
4.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如果遇到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可采取拒收或验货后才付款的方式。
5.及时维权。在购买商品后,发现所买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向网站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区号+12315)举报。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