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效果不佳 今后“一包丢”或被罚
考考市民,能否将对应的垃圾卡片投放正确 记者 段柳健 摄
卓君在活动现场与分类垃圾桶卡通人物合影 记者 段柳健 摄
昨日是世界环境日。当日上午,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在金湖广场发起“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据悉,南宁市从去年7月起对10个小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试点近一年来效果不是很理想,主要因为市民丢垃圾的习惯难以转变。活动启动后,相关部门将会到一些学校或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并评比出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家庭。
垃圾分类做起来容易坚持的少
昨日上午,在金湖广场“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上,“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这三个分类垃圾桶造型卡通人物一亮相,立即引来市民关注。志愿者还用卡片标出各种生活垃圾,考验现场市民是否能将卡片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活动现场另外一个大亮点,就是中国达人秀冠军卓君上场,卓君被聘为南宁市垃圾分类环保形象大使,很受到年轻人关注。
据悉,南宁市垃圾分类试点的要求其实并不复杂,它将生活垃圾分为餐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三大类,重点是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市民赵阿姨说:“垃圾分类其实并不难,坚持一两天还是可以的,但长期分类就难了。”市民赵先生称,垃圾分类在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宣传时轰轰烈烈,过后一段时间就遇冷下来了,“说起来容易,坚持起来做就难了”。
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效果不理想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于去年7月1日起在10个居民住宅小区实施,至今将近一年,这些分类试点工作情况如何?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试点小区之一的青少年活动中心住宅小区。小区内,蓝、绿、灰“三色”垃圾桶摆在小区居民楼下,垃圾桶旁放有提醒住户分类丢垃圾的牌子。记者翻开垃圾桶逐个查看。在灰色的“其它垃圾桶”内有少量垃圾,有的垃圾根本没袋子装,一些破烂的床单直接被扔了进去;蓝色的“可回收垃圾桶”内有一些包装盒的硬纸;“厨余垃圾桶”内有一大袋不用专门垃圾袋装着的垃圾。
小区住户李女士称,分类垃圾试点推行后我们做起来确实有些不适应,特别是坚持一段时间后就嫌麻烦了,但既然推行了家里还是支持的。
南宁市环卫处市容科科长何艳介绍,从10个垃圾分类试点情况来看,效果不是很好,主要是因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主动性欠缺,嫌麻烦,因此垃圾对应投放到的桶不当。
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8月试运行
当日的“垃圾分类 你我同行”启动后,相关部门将会利用周末或者其他的时间分别走进学校或试点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包括评比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家庭,开展垃圾分类的好点子,推动南宁市垃圾分类工作展开。
何艳还称,垃圾分类是必然的趋势,没分类的是垃圾,分类后的垃圾是资源。比如说有些垃圾是可以回收的,把它分类出来了资源可以重复的利用,不分类的话就直接拿去处理,就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垃圾量大的话还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对于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据悉,南宁市静脉产业园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今年8月开始试运行,该项目共有4条生产线,先期试运行2条,届时南宁市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逐步从城南生活垃圾填埋场转到静脉产业园处理。静脉产业园的使用,这就要求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分类,厨余垃圾运到南宁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剩下的其他垃圾运到静脉产业园处理。(记者 黎兆齐)
要立法规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起草完成
今后垃圾“一包丢”或被罚
做好垃圾分类,不能光靠宣传教育,更要依靠相关配套法规的出台。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获悉,目前该局牵头组织完成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运输、处置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要求,以后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据悉,为解决“垃圾围城”、“城围垃圾”的危机,南宁市将逐步建立垃圾管理新模式。
用管理新模式破解“垃圾围城”
城南生活垃圾填埋场承担着南宁市95%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该场目前已经处于超负荷状态。据统计,2012年南宁市区生活垃圾处理量为75.8万吨,2013年为88.4万吨,2014年为103.5万吨。目前,南宁市区生活垃圾日处理量已突破2800吨,在此发展趋势下,势必出现“垃圾围城”、“城围垃圾”危机。因此,只有转变生活垃圾管理方式,按照城乡统筹、先点后面、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通过立法,逐步建立“避免产生—资源回收—有效利用—分类处理”的垃圾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提高资源回收和有效利用率,才能解决南宁市“垃圾围城”、“城围垃圾”危机。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已完成《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垃圾分类既要宣传也要有法规
目前南宁市垃圾分类工作在推进中主要遇到三大难题。一是一些居民尚未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二是目前主要靠宣传教育为主,还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三是从一些先进城市来看,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循序渐进。
“要想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不能总靠宣传,更要有法律法规配套”,南宁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说道。《办法》草案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第一到第九条,主要明确立法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部门分工、垃圾分类工作原则、鼓励政策等;第二部分第十到十四条,主要明确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等要求;第三部分第十五到十九条,主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投放、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要求;第四部分第二十条到二十四条,明确建立综合考核制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对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进行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第五部分第二十五条到第三十条,为法律责任,明确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等。
不按规定分类处理垃圾将被罚
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管理环节众多,牵涉面广,单靠一个部门进行管理,难以取得理想效果。《办法》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作机制,强调了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统筹归口管理,明确了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商务、环境保护、教育等部门的各自职责。
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必须建立在社会各方和政府的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政府及其部门作为监管者,对于其他非政府组织,要通过立法赋予其合法的法律地位,并充分肯定其在实施垃圾分类回收所起到的社会作用,鼓励、带动其积极性,充分发挥其所能够发挥的作用。《办法》在第五条制定了“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第九条制定了“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
有了法规,更要看法规的实施。在法律责任方面,《办法》明确了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记者 黎兆齐)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