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七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严查腐败问题

05.11.2015  10:12

  今年以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作风建设规定要求,结合抓好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日前,南宁市纪委通报曝光7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这7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1.武鸣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黄敏强等人公款国内旅游问题

  武鸣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黄敏强和副校长刘颖儒带队组织县委党校教职工外出考察。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考察路线到风景名胜区旅游,用公款报销绕道行程费用41680元。今年7月,武鸣县纪委给予黄敏强、刘颖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收缴上缴财政。

  2.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郑威组织国内公款旅游问题

  郑威组织水产畜牧技术负责人及业务骨干40人到四川培训期间,擅自调整培训考察行程,批准同意并参加到九寨沟、黄龙景区旅游,用公款报销到景区旅游费用880元/人,共35200元。今年10月,市纪委给予郑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负担。

  3.横县花业局办公室主任韦树汉、县植保植检站站长王金漂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韦树汉和王金漂带队对县植保植检站具体实施的茉莉花示范基地进行现场验收后,接受施工方负责人的邀请,验收组全体成员到某农庄就餐,餐费600元由施工方麻某支付。今年8月,横县纪委给予韦树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金漂行政警告处分。

  4.上林县委宣传部主任科员周隆英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

  今年1月4日,周隆英夫妇在上林县天龙湾大酒店为其子举办婚宴,设酒席21桌,共收礼金22600元。今年1月18日,周隆英亲家以女方名义在南宁西园饭店再次举办婚宴,设酒席23桌,共收得礼金25900元。今年6月,上林县纪委给予周隆英党内警告处分。

  5.马山县古零镇古统村委虚报公用经费发放补贴问题

  2014年3月26日,时任古零镇古统村委会计杨元显等人将收集来的各种开支发票拿到镇财政所报账,领回古统村委2012、2013年度公用经费共计13684.7元,其中实际开支7324.7元,虚报开支6360元。古统村第六届村委4名定工村干私分虚报所得的6000元作为下乡补助,每人分得1500元。今年7月,马山县纪委给予古统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潘庆丰、现任党支部书记杨元显党内警告处分,将古零镇古统村委退出的6000元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6.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管委会城管局局长彭冬初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今年5月20日下午上班时间,彭冬初离开工作岗位到碧湖路某酒楼会见朋友蒋某,并电话邀请青秀区环卫站党支部书记李景富和青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欧阳辉一起参加。4人在该酒楼二楼包厢喝茶,被青秀区纪委当场查处。今年9月,青秀区纪委给予彭冬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欧阳辉、李景富党内警告处分。

  7.南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机关党支部书记何勇公车私用问题

  南宁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何勇未经请示擅自驾驶公司桂AD3939公车到西乡塘区鲁班路某饭店赴朋友约会,并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前。今年5月,市国资委纪委给予何勇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7起典型案件,属于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对这些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严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南宁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通报要求,南宁市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要管好业务,又要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从严从速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规的问题,并点名道姓地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记者 阮晓莹 通讯员 南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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