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锁”定新范围 “卡”出新成效

01.02.2016  15:41

  2015年,广西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继续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目标,切实提高公务结算效率和支出透明度,公务卡用卡环境逐步改善,用卡意识增强,公务卡“”定范围扩大,“”出了新成效  。 

   一是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辐射面扩大到所有乡镇。 自治区本级、14个地级市、118个县和1137个乡及22198个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范围,实现了四级全覆盖。预算单位改革数量同比增加3772个、增长20.47%。 

   二是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定范围不断扩大。 自治区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由2011年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项扩大到2015年的17项,公务支出行为和“三公”经费管理不断强化。一些市、县也相应扩大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三是公务卡报销金额大幅增加。 全区使用公务卡报销金额14.84亿元,同比增加4.7亿元、增长46.35%。其中自治区本级3.86亿元,同比增加0.56亿元、增长16.97%。 

   四是现金提取量大幅减少。 全区现金提取额42.62亿元,同比减少13.98亿元、降低24.7 %。其中,自治区本级3.84亿元,同比减少3.08亿元、降低44.5%,首次低于当年公务卡报销金额,用卡报销金额与现金提取额比为1.005:1。 

 

 

信息报送: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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