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拔厅机关调研员的通知 (桂文办发〔2016〕143号)
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在文化厅机关公开选拔2名调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厅机关调研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且未受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担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止)。
三、报名范围
厅机关符合条件的干部。
四、程序与方法
(一)公布选拔职位。
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拔厅机关调研员的通知》印发厅机关各处室,并在厅机关公告栏张贴。
(二)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11月10日
前交到厅人事处918室。联系人:赵炳栋,联系电话:0771—5626612。
(三)资格审查。
由厅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员作7分钟以内的个人演讲,重点阐述个人工作业绩及如被提拔任用后的思考。全体参会人员投票推荐。
(五)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民主推荐结果和一贯表现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用。
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对文化改革发展有重大贡献或在扶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人选优先考虑。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五、纪律要求
参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严禁跑官要官、找关系、托人情、拉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拔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干部选拔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