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约谈)会
10月27日,水利厅在南宁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约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水利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约谈)会精神,对全区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进一步部署,推动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焱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焱厅长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我区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杨焱厅长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务必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着力增强担当精神。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水利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二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务必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着力强化履职尽责。必须把责任逐级细化到部门、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分解到基层,做到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三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务必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着力抓好重点工作。要在严明纪律方面、选人用人方面、作风建设方面、廉政教育方面、权力监督方面、惩治腐败、廉洁自律等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四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务必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着力健全体制机制。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用好的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确保我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五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务必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开展跟踪问效。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必须全程跟踪、全力监督、全面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扎根、见到实效。
为了切实落实好我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水利厅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及《关于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度》、《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配套制度文件,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会上,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焱和厅级党员干部、各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单位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书。纪检组长于开林就水利厅党组研究出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进行了说明。
会议由顾跃副厅长主持,在家的厅领导出席会议,各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长(纪检书记),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纪检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