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签发首份《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书》 企业享受韩方关税优惠
6月6日,从广西检验检疫局了解,广西东兴东成食品工贸开发有限公司于6月1日从东兴检验检疫人员手上接过签发的《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书》,这标志广西进出口企业在《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获得首份货物出口韩国的原产地证书,享受韩方关税优惠。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韩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目前,该公司出口韩国的产品是冻带鱼,货值14.4万美元,凭借东兴检验检疫局签发的中韩原产地证,享受韩方关税优惠5760美元。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进优出战略部署,提升自贸协定实施成效,帮助企业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东兴检验检疫局开展“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贯、帮扶”活动,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该公司主要面向韩国、非洲等地区出口冻带鱼、冻罗非鱼等产品,由于对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不了解且贸易方未要求等原因,从未申领过原产地证。为此,东兴检验检疫局主动向公司宣贯中韩自贸区原产地政策,作为原产地证优进优出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签证服务。在检验检疫部门帮助下,公司抓住中韩自贸区减免关税、取消贸易限额等政策机遇,降低运营成本,扩大产品出口。
近年来,广西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开展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贯、帮扶、培训等系列活动,扩大签证覆盖面,提高原产地利用率,提升原产地签证便利化水平,激发企业申领原产证书的积极性,帮助企业获得更多实惠,同时也解决更多的劳动就业和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今年第一季度,广西检验检疫局共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1.15万份、签证金额3.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82%和8.4%,以5%的平均关税优惠计算,共为企业在国外争取减免关税约1950万美元。
为此,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在与自贸协定国家进行贸易时,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可使进口方获得关税减免,要充分加以利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创造更多的企业价值。(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