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三项措施加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05.11.2015  01:10

今年以来,陆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全面部署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整合县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力量联合执法,落实三项措施,始终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层层落实。 由县长亲任组长,层层下达任务,县政府与各部门和各镇、各镇与各部门和村都级级签订了责任状,每隔15天都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严格执法,重拳出击。 由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安监局牵头,联合公安、安监、质监、工商和各镇政府每月开展2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大行动。对生产厂家、批发公司、零售点进行逐一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罚。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6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18人次,行动中传唤了27位涉嫌违法违规人员,处罚了9家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共计罚款8.1万元,注销了26家不合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证,收缴违法违规经营的烟花爆竹115箱(件)。

三是协同作战,通力合作,形成“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 陆川县充分发挥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抓源头,抓管理,抓培训,抓规范,抓标准,严格烟花爆竹行业的准入制度,提升本质安全,确保经营合法。同时利用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群防群治等形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打非治违”的天罗地网。

据了解,截止到9月份,该县共对全县14个乡镇,154个行政村,305家经营零售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53起,处理安全隐患53起,注销了26家不符合规定的零售点经营许可证,收缴了一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共对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了违法违规处罚,罚款金额共计6.9万元,确保了陆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陆川县安监局 赖永磊 李飞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