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

09.09.2016  19:03

  按照全国人大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我区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截至2016年7月31日,全区110个县(市、区)、1100多个乡(镇)已全部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据统计,直接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2.3894万名、乡级人大代表7.527万名。     

  从选举的结果看,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各方面代表所占比例比较合理。本次换届选举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提高,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继续得以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统筹兼顾,连任代表占有一定比例,党外代表人士也有适当比例。   

  从选举的过程看,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各级党委、人大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民主权利的实现。首先是抓好学习培训这一环节。二是在选民登记和划分选区这一环节,各选举委员会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针对选民流动性大、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思想活跃等新特点,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柳州、梧州、玉林、百色、来宾等地对工作方法、途径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三是在把好代表入口关这一环节,贵港、贺州等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从细处着手、严处着力。四是在介绍代表候选人这一环节,重视选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桂林、钦州、河池等地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安排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使选民对候选人知人、知名、知情,不断扩大选民的知情权。五是在投票选举这一环节,尊重选民的选择权。据统计,全区共登记选民人数约3800万人,实际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人数约3600万人,参选率约为95.76%,选举成功率达99%以上。 

  代表选出后,各地及时筹备新一届县乡人大一次会议,精心组织大会选举,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了上一级人大代表。截至目前,除个别县区外,全区县(市、区)及乡镇已经召开了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总体年富力强、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工作能力、富有开拓创新和拼搏精神,较好地实现党组织的意图。(记者/许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