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市始终严格依照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依法有序、公开透明。
依法成立换届选举机构。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会议并依法作出成立换届选举机构的决定,其中,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市人大换届工作办公室,各县区各乡镇分别设立了选举委员会。
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力求全面准确,尽量避免错登、重登和漏登,并全部做到了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公布选民名单。特别是针对人户分离、流动人口等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分类处理,严格审核。本次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全市登记的选民为5407988人,其中,参加县(区)代表选举的选民5407988 人,参加乡(镇)代表选举的选民4081268人。
依法划分选区。各级选举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的原则,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并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个选区。全市县(区)代表名额2870名,划分1829个选区;乡(镇)代表名额7831名,划分5120个选区。
依法提名候选人。各级选举委员会严格依法组织开展初步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初步代表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全部按选区张榜公布。
依法组织选举投票。6月28日是我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集中选举投票日。在选举日前,各级选举机构的工作人员深入选区选举一线,组织指导选区对投票选举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的准备。选举日当天,各县区抽调70951名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投票选举组织工作。根据法律规定和各选区的具体情况,各选区采取了以设立投票站为主,召开投票选举大会和设立流动票箱为补充的投票选举方式。全市共设立投票站5191个,召开投票选举大会232场。县(区)代表投票选举设立流动票箱16116个,乡(镇)代表投票选举设立流动票箱16408个。同时,在各投票站、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5099个。投票选举井然有序,没有发生干扰、破坏投票选举的情况。
从整体情况看,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达到了“确保实现高参选率,确保依法投票选举,确保投票现场秩序井然”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