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成为首个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少数民族自治县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2016年29号),批准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这是我国首个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示范区,也是我国第11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
融水县列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的产品涵盖山源大苗山灵芝、大城融水黑香猪、贝林融水糯米柚、笙鼓之乡融水红茶、笙鼓之乡融水绿茶、融水香杉地板、苗山金边禾花鲤、苗寨凤花鸡等8个,生态原产品保护的产品数量居全国第二。这些产品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被准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
融水苗族自治县位于柳州北部,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13个民族,其中主体民族苗族人口21.86万人,域内分布有九万山、元宝山、滚贝老山、泗涧山4个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芦笙)之乡、中国芦笙斗马文化之乡、广西优秀旅游县、广西山歌之乡、百节之乡”的美誉。
近两年来,融水县以“美丽融水·生态乡村”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三农”(甘蔗、水果、桑蚕)、“三林”(杉、竹、茶)、“三香”(香猪、香鸭、香牛)、“三养”(林下养鸡、稻田养鱼、特种养殖)各类示范基地。全县获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达43个、市级生态村命名达64个,森林覆盖率为79%,活立木总蓄积量2550.1万立方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