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检察院"三心二意"工作法促进刑事和解工作

06.08.2015  13:24

  广西检察网8月6日讯(通讯员  刘珊珊 陈海艳)“检察官,你们讲法律、讲道理,我们听进去了。是你们挽回了我们这段叔侄情,我们感激不尽啊!”这是发生在广西恭城县检察院派驻的莲花乡镇检察室内的一幕,握手言和的两人正是该院办理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中的嫌疑人周某及嫌疑人叔叔。

  这也是该院近年来探索刑事案件和解“三心二意”调解工作法的又一成功案例。

  “刑事和解与一般的民事调解不同,我们既要做‘和事佬’,又不能随意做‘和事佬’,最核心的原则就是‘三心二意’。”该院公诉科负责人说。

  所谓的“三心”是指“公心、责任心、耐心”,“二意”是指“愿意和巧意”。在“三心二意”调解工作法中,“公心”是根本,调解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才能是双方真正把矛盾和心结打开,防止再生事端。同时本着一颗“责任心”,在调解时始终坚持对法律负责,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在此基础上,需要承办检察官拿出“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不厌其烦的释法说理,做足双方的安抚工作。贯穿于整个调解的核心是双方“愿意”,案件承办人不能为了绩效目标或工作数据而调解,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才能促使双方冰释前嫌。当然,能否调解成功,还讲究一点“巧意”。如何以双方都能听得进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需要掌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语言说服力和应变能力。

  “把这‘三心二意’都做到了,才能达到刑事和解的最终目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公诉科负责人说。

  据悉,恭城县检察院今年自推行“三心二意”调解工作法,成功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共5件7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