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行政执法

24.03.2016  14:35

     

  广西检察网3月24日讯(通讯员  李芳云)3月23日,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现场监督资源县水利行政执法部门对程某在河道洗砂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罚款处罚。今年初至3月份,资源县检察院已现场监督水利、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非法采砂等行政违法案件3起。对涉嫌犯罪的,已监督相关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月23日中午,群众举报中峰镇车田湾村村民程某在资江的重要支流白水庵河洗砂,严重污染了资江的水质,群众意见很大,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从严查处。县水质保护执法组常务副组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泽汉带领县水利局、环保局、国土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到现场监督查处。当场查实程某从山上挖来一些山砂倒在河里冲洗的违法事实。由于程某的违法行为,导致白水庵河道像黄河一样混浊不清,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已严重影响了下游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根据程某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程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作业的挖掘机进行扣押。 

  查处过程阻力重重,程某自持在当地有一些势力,公然抗拒执法,恶语威胁执法人员;挖掘机业主极不配合,公然威胁执法人员说:“谁要扣押挖掘机,他就带全家人到他家吃饭;要不就跳河……”面对违法人员的嚣张行为,执法人员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克制的态度,耐心释法,并指出公然抗法会带来更大更严重的后果等。通过三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最终促使违法人员明白了违法行为必须接受处罚才能事了的道理。 

  近年来,资源县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在县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全程参与县水质保护重大项目工程,在资源县检察院的强力监督下,取得了很大的实效,三大主河道的非法采砂和洗砂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作者单位:资源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