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检察院获桂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牌匾
广西检察网1月14日讯(通讯员李建华 卿燕飞)2015年1月4日,灵川县检察院首次捧回了由桂林市检察院、市妇联联合授予的“妇女儿童维权岗”牌匾。
近年来,灵川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成立了由曾秀维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刑检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控申、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监所及妇女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各科室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职责,采用“定人定案”的方式,确定工作经验丰富的一名女检察官主办案件,以女性独特视角专门办理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和青少年犯罪案件,通过案件集中办理,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职化。
去年该院还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基金,并拨付1余万元资金,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孤残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以及受侵害等妇女群体提供帮助救助,使她们及时走出困难,重建家园。设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热线电话”,为妇女同胞解答疑问、提供法律帮助。
该院坚持把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加强组织与妇联、学校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维权工作。去年与灵川中学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并与学校签订了《检校共建协议》,同时选派了未检办的1名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制定。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未检办已在10余所中小学通过现场报告、模拟法庭等方式开展了法制宣讲,在学校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室和维权信箱,定期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接受维权举报,并依托学校网络平台,加设“青少年法制网校”链接,每月将法律法规、法制视频等发送到信息网平台,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去年该院还派出业务骨干到该县九屋镇全家村,为160余名妇女上了一堂“如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课,并耐心解答了她们的法律疑问,并与县妇联等部门联手,计划用一年时间,联合禁毒、疾控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的活动,深入各村镇,为农村妇女们开展各种普法讲座。立足本职,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常态化;延伸职能,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多样化等有效举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作者单位:灵川县检察院)